降低利润,享受小微优惠政策//案例背景甲公司2019年平均人数200人,资产总额3000万元,销售收入8000万元,预计利润总额31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77.50万元,税后利润232.50万元(310-77.50)。//筹划方案【方案一】甲公司在2019年12月向员工发放年终奖20万元,平均每人1000元,按3%计算应扣缴个人所得税6000元,公司利润总..
13926597625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2-08-08 热度:916
降低利润,享受小微优惠政策
//案例背景
甲公司2019年平均人数200人,资产总额3000万元,销售收入8000万元,预计利润总额31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77.50万元,税后利润232.50万元(310-77.50)。
//筹划方案【方案一】甲公司在2019年12月向员工发放年终奖20万元,平均每人1000元,按3%计算应扣缴个人所得税6000元,公司利润总额由310万元降为29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应缴企业所得税为24万元(290×50%×20%-5),税后利润266万元(290-24)。因为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税负降低,员工得了奖金,公司的税后利润不但没有减少,反而上升。
【方案二】甲公司在2019年11月购买-辆小汽车支出60万元,在税务上采用加速折旧一次性扣除,应纳税所得额为26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为20万元(250×50%×20%-5),节约企业所得税57.50万元,相当于白得-辆车。
【方案三】甲公司在2019年12月向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30万元,公司利润总额由310万元降为28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为23万元(280×50%×20%-5),税后利润257万元(280-23)。甲公司做了善事,增加了公司的美誉度,提高了公司形象,公司的税后利润不但没有减少,反而上升。
【方案四】甲公司在2019年11月向全体员工发放工作服,,支出12万元,公司利润总额由310万元降为298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为24.80万元(298×50%×20%-5),税后利润273.20万元(298-24.80)。
//相关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相关规定如下。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一)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所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二)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接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二、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三、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四、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相关规定如下。
二、关于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
企业根据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如下。
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子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案例分析
上述案例要关注以下几点。
(1)特别关注优惠政策的临界点。
由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采取得的是符合即享受,不符合即全额征收的政策,并不是超额累进,因此完全有可能出现多-分钱利润,多缴几十万元税款的情形。这就需要日常做好财务预算,早做打算,并不要希望把全部的事情留到12月份来做,毕竟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至于采用何种方式就各显神通了。方案中提到只是几种思路,实际操作时完全可以结合公司情况选用更优的方式,或者是多种组合方式。
(2)关注一次性扣除的设备购入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规定,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如果采用购买设备、汽车等固定资产并选择一次性扣除,则必须在12月以前而不能在12月购买,否则只能在次年一次性扣除,导致达不到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3)设备一次性扣除并非*优选择。
通常的思维都是购买设备一次性扣除,然后降低了应纳税所得额,减少了当期所得税,即便是以后期间没有折旧,也相当于起到了递延纳税的效果。然而当公司的利润处在临界点时,如果公司采用组合方式,比如同时采用发放年终奖和买车,此时通过发放年终奖已经让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了,如果将购买的小汽车一次性扣除,桩减的所得税适用的实际税率为10%,后期公司一旦利润上升,无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真则其实不选择一次性扣除反而对公司更有利,因为折旧抵减的所得税适用税率是25%。
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将方案一和方案二同时采用,即甲公司2019年预计利润总额为310万元,为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现计划12月发放年终奖20万元,同时在11月购买-辆小汽车支出60万元并选择一次性扣除,则应纳企业所得税为18万元
(230×50%×20%-5)。然而如果选择按期折旧,则小汽车当年折旧1万元(为简便计算。不考虑残值按5年折旧),应纳企业所得税为23.90万元(289×50%×20%-5),比选择一次性扣除多缴企业所得税5.90万元,但是假定后续年度公司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则剩余的59万元折旧在未来可以抵减的企业所得税为14.75万元,因此是否选择新购进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需要对比分析前后的税负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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