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转租环节,降低房产税//案例背景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19年开发某商品住宅项目,公司决定自持地下车位,并以公司办证名义,于办理银行贷款抵押。该住宅项目共500个车位,建造成本5000万元,每个车位停车费每月300元,临时停车费按照时长每次5元~20元,由于入住率不高,长租业主约200户。当地采用从价计征房产税,按原值的70..
13926597625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2-08-05 热度:464
增转租环节,降低房产税
//案例背景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19年开发某商品住宅项目,公司决定自持地下车位,并以公司办证名义,于办理银行贷款抵押。该住宅项目共500个车位,建造成本5000万元,每个车位停车费每月300元,临时停车费按照时长每次5元~20元,由于入住率不高,长租业主约200户。当地采用从价计征房产税,按原值的70%计算房产余值。
//筹划方案
【方案一】房地产公司直接收取长租业主的停车费,全年收取含税租金720000元(300×200×12),据此需要按照从租计征缴纳房产税为79266.06元(720000÷1.09×12%),同时需对未长租的车位按照从价计征缴纳房产税360000元(50000000÷500×300×1.2%),合计应缴房产税439266.06元。
【方案二】房地产公司直接收取长租业主的停车费,全年收取含税租金720000元(300×200×12),同时将剩余车位按每月每个150元出租给物业公司全年可收取含税租金540000元(150×300×12),房地产公司全年应缴房产税138715.60元(1260000÷1.09×12%)。
【方案三】房地产公司为了确保公司稳定的租金收益,将全部车位按每月每个150元出租给物业公司。全年可收取含税租金900000元(150×500×12),房地产公司全年应
缴房产税99082.57元(900000÷1.09×12%),物业公司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筹划风险
从上述方案对比可以看出,采用整体转租的房产税*低,但是这一结论基于转租房产不征收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由于此条例仅规定产权所有人才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而转租行为人不是产权所有人,因此,从法理上来讲,转租行为人对其取得的转租收入不需要缴纳房产税,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也无权要求转租行为人缴纳房产税。目前全国并没有对转租是否征收房产税进行统一,由于房产税属于地方税,因此各地的执行口径并不一致,尽管普遍认为转租行为人不需要就其取得的转租收入缴纳房产税,那出租人就有可能利用这一点进行节税。但是査阅各地与房产税相关的文件,整体而言,对转租行为不征房产税为主流的意见。目前仍然在执行转租行为按照差额征收房产税的仅有吉林省,《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明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吉地税发【2006】42号)第二条规定:“承租人转租的房屋,按转租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减去支付租金后的余额计算缴纳房产税。”
//筹划细节
(1)了解当地有关转租的房产相关税收政策。
在具体操作时需要提前了解当地对于转租是否征收房产税。如果当地对转租不征收房产税,则方案可行,否则方案就没有意义,甚至可能导致流转税增加。
(2)控制低价的合理范围。
整体租赁后再转租给承租户,整租与单户租赁存在价格差异是很正常的商业行为,只要控制在合理范围,不要出现价格明显偏低,是完全可行的,不必担心会被税务机关调整。
(3)对不同方案的总税费。
如果房产价值较高且存在部分闲置时,也可以考虑以低价租赁方式降低房产税,前提是因为租赁而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房产税和所得税总和低于从价计征的房产税。
...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10年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