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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转租环节,降低房产税

增转租环节,降低房产税//案例背景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19年开发某商品住宅项目,公司决定自持地下车位,并以公司办证名义,于办理银行贷款抵押。该住宅项目共500个车位,建造成本5000万元,每个车位停车费每月300元,临时停车费按照时长每次5元~20元,由于入住率不高,长租业主约200户。当地采用从价计征房产税,按原值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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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转租环节,降低房产税

发布时间:2022-08-05 热度:464

增转租环节,降低房产税

//案例背景

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19年开发某商品住宅项目,公司决定自持地下车位,并以公司办证名义,于办理银行贷款抵押。该住宅项目共500个车位,建造成本5000万元,每个车位停车费每月300元,临时停车费按照时长每次5元~20元,由于入住率不高,长租业主约200户。当地采用从价计征房产税,按原值的70%计算房产余值。

//筹划方案

方案一】房地产公司直接收取长租业主的停车费,全年收取含税租金720000300×200×12),据此需要按照从租计征缴纳房产税为79266.06元(720000÷1.09×12%)同时需对未长租的车位按照从价计征缴纳房产税360000元(50000000÷500×300×1.2%)合计应缴房产税439266.06元。

【方案二】房地产公司直接收取长租业主的停车费,全年收取含税租金720000元(300×200×12),同时将剩余车位按每月每个150元出租给物业公司全年可收取含税租金540000元(150×300×12),房地产公司全年应缴房产税138715.601260000÷1.09×12%)

【方案三】房地产公司为了确保公司稳定的租金收益,将全部车位按每月每个150元出租给物业公司。全年可收取含税租金900000元(150×500×12),房地产公司全年应


缴房产税99082.57元(900000÷1.09×12%),物业公司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筹划风险

从上述方案对比可以看出,采用整体转租的房产税*低,但是这一结论基于转租房产不征收房产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由于此条例仅规定产权所有人才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而转租行为人不是产权所有人,因此,从法理上来讲,转租行为人对其取得的转租收入不需要缴纳房产税,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也无权要求转租行为人缴纳房产税。目前全国并没有对转租是否征收房产税进行统一,由于房产税属于地方税,因此各地的执行口径并不一致,尽管普遍认为转租行为人不需要就其取得的转租收入缴纳房产税,那出租人就有可能利用这一点进行节税。但是査阅各地与房产税相关的文件,整体而言,对转租行为不征房产税为主流的意见。目前仍然在执行转租行为按照差额征收房产税的仅有吉林省,《吉林省地方税务局明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吉地税发【200642第二条规定:“承租人转租的房屋,按转租人取得的租金收入减去支付租金后的余额计算缴纳房产税。”

//筹划细节

1了解当地有关转租的房产相关税收政策。

在具体操作时需要提前了解当地对于转租是否征收房产税。如果当地对转租不征收房产税,则方案可行,否则方案就没有意义,甚至可能导致流转税增加。

2控制低价的合理范围。

整体租赁后再转租给承租户,整租与单户租赁存在价格差异是很正常的商业行为,只要控制在合理范围,不要出现价格明显偏低,是完全可行的,不必担心会被税务机关调整。

3对不同方案的总税费。

如果房产价值较高且存在部分闲置时,也可以考虑以低价租赁方式降低房产税,前提是因为租赁而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房产税和所得税总和低于从价计征的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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