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居家庭房产分割情 形增值税契税个税共居家庭分居财产分割免免免无偿赠与兄弟姐妹免全额免交换自建自用住房(满五唯一)免差额免交换购买住房(满五唯一)免差额免交换购买住房(满二不满五、满二非唯一)免差额征交换其他房产征(全额/ 差额)差额征以“共居家庭分居财产分割”情形进行房产交换过户;假如不符合“共居家庭..
13926597625 立即咨询发布时间:2022-08-03 热度:659
共居家庭房产分割
情 形 | 增值税 | 契税 | 个税 |
共居家庭分居财产分割 | 免 | 免 | 免 |
无偿赠与兄弟姐妹 | 免 | 全额 | 免 |
交换自建自用住房(满五唯一) | 免 | 差额 | 免 |
交换购买住房(满五唯一) | 免 | 差额 | 免 |
交换购买住房(满二不满五、满二非唯一) | 免 | 差额 | 征 |
交换其他房产 | 征(全额/ 差额) | 差额 | 征 |
以“共居家庭分居财产分割”情形进行房产交换过户;假如不符合“共居家庭分居财产分割”的情形,次选方案是“交换满五唯一住房”,在不需要补差价的情况下也不涉税。假如唯一住房不满五年,可以先交换居住,等够五年再过户。
假如前两种情形都不满足,则选择“无偿赠与兄弟姐妹”的情形。兄弟可互相将房产赠与对方,也仅需缴纳契税。
举这两个例子是为了说明税务筹划并不是大公司的专利,只要有纳税,就会有筹划。税务筹划就在你、我、他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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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10年①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②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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